星期四, 9月 07, 2006

小姐,我好像認識妳...

一個是三年前某個深夜相約見面的朋友,一個是三年前某個深夜反對赴約的朋友,兩個人,在相同時間與空間,碰了面,彼此卻沒有提起三年前的某段往事。時間就這麼為兩方劃下句點。好一個巧合,生活中,本應如此有趣,不是嗎。

真可惜時間永遠停不住,三年前的那個夜晚,也不可能永保青春。想再回味一次,不可能了。妳們看著對方時,會不會也記得那個夜晚的事呢?是否,還殘留著一點點當時的味道呢?

我和L對賭,一頓飯,看看誰對M的見解可以實現,我很高興今天生活中因為妳們兩人無意的交會,產生了一點故事性,甚至喚醒這段往事。親愛的M,我雖然看不清妳,但依舊保持著幻想妳的習慣。我想,站穩腳步再說吧。

沒有留言: